岐山县为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近日明确提出教师从业“八不准”。“八不准”的具体内容为:不准发表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方针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不准传播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思想;不准讽刺、挖苦、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准随意调课、旷课、酒后上课和上课期间抽烟、接打手机;不准向学生推销资料和学习用具;不准有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不准训斥家长,索要或收受家长钱物,接受家长宴请;不准讲粗话,参与赌博,搞封建迷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