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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确实让搬进新居的人感到了很大的方便,但同时,物业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让不少业主感到烦心。市房管局物业管理科科长张军良提醒广大业主,业主与物业之间的不少矛盾,根源可能在开发商。也就是说,业主们遇到的不少问题,很可能是开发商遗留下来的,业主们不能把生活中遇到的所有问题都怪罪到现在的物业管理公司身上。
他建议,业主与物业,有话一定要好好说。业主不要动辄拒缴物业管理费,物业也不要动辄停水停电相威逼。张军良说,有的小区,在建设、销售过程中就存在不少问题。例如,房屋建筑质量有问题,有虚假广告情形、配套设施设备不足或质量问题、面积有误差、房款计算错误等等,这些问题往往等业主入住以后才逐渐暴露出来,而造成这些问题的开发商已经将楼盘销售完毕,很多业主便自发地以拒交物业管理费作为抗议和斗争的方法,业主的这些行为不一定都合理合法。
他建议,业主遇到这样的问题后,一定要分清责任,是谁的就找谁解决,千万不要把所有的气都出在物业管理公司身上,这样做不但不公平,还可能从法律上给自己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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